承办单位: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 单位简介: 为满足生态文明建设需要,落实国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解决生态环境损害案件办理中的污染物性质鉴别与溯源、损害程度与价值量化、生态效应评估、修复策略及法律体系等关键问题,山东大学首次在国家教育体系内设立专门进行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的机构——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研究院是学校直属科研机构,是化学、环境、生态、法学和经济学等多学科交叉发展的平台。 依托研究院,司法部和山东大学共建“司法部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主要承担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为立法评估、行政管理、案例分析提供技术支撑,开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建设部级重点实验室等职责任务。 研究院设立国内首个环境法医学交叉学科,以及博士、硕士学位点,该学科和学位点的设立为国内首次。学科设置两大研究方向:污染物性质鉴定与溯源技术、生态环境损害法规与技术标准。设有完整的环境法医学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已应用于数届研究生。编制完成我国首套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系列教材,研究生培养稳步推进。广纳人才,全职引进国际环境法医学创始人之一Stephen Michael Mudge等知名专家到我院工作,夯实科研基础。 研究院为各地公检法、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的生态环境损害案件处理提供专家意见,编写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标准,申报国家和省部级科研课题,编制司法部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白皮书和指导案例,培训全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管理人员上万人次。响应国家“双碳”战略,承担山东、吉林等地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开展绿色校园、零碳园区试点、产品碳标签及碳足迹等工作。参与生态环境立法工作,完成《山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草案)、《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草案)等地方性法规草案。 研究院立志建设成为国际一流、国内标杆性的机构,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司法鉴定机构等持续保持密切合作,加强科研力量,引领环境法医学发展。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高蒙,0532-58632978,gaomeng@sd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