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单位:山东大学法学院 单位简介: 山大法学学科历史悠久。1906年,清政府在济南设立法政学堂,翌年再设法律学堂,时称第一、第二法政学堂;1913年,两所学堂合并为山东公立法政专门学校,是当时山东大学六所专门学校之一;现代意义上的山东大学法学教育始于1980年;1981年,法学本科专业开始招生;1983年成立法律系;1994年法律系转制为法学院,著名法学家徐显明教授任首任院长。 学院是我国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同时设有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有山东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最高人民检察院山东大学检察理论研究中心等多个国家级和省部级平台,是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双基地。学院主办的学术刊物《人权研究》是我国第一份以人权为主题的学术性集刊,入选CSSCI集刊名录。2017年,法学学科入选山东大学“学科高峰计划”;2020年,入选山东省首批“高峰学科”建设名单;在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获评A-等级。近年来,法学院服务国家战略大局,按照“出尖出峰”的总体要求,在继续巩固传统法学学科优势前提下,重点建设人权法学、数字法学、涉外法治三大方向,着力构建“传统学科强基、新兴学科赋能”的高质量发展格局。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79人,具有正高级职称35人。其中,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首批入选专家、国家海外高层次专家、国家级青年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泰山学者(特聘专家、青年专家)共14人;山东大学讲席教授2人、特聘教授4人、特聘专家1人、杰出中青年学者4人、齐鲁青年学者5人、文科优青1人、未来计划学者11人。大多数专任教师具备海外留学或访学经历。此外,多位国内顶尖学者担任法学院战略咨询委员会委员或兼职讲席教授,大量海内外知名学者和实务界人士兼任教席。 学院拥有体现时代特色、产生较大影响的科研成果。2021年以来,法学院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和教育部基地重大项目6项,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教育部社科规划项目等省部级以上项目75项;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光明日报》《人民日报》等权威期刊或报刊上发表标志性论文40余篇;出版高质量学术著作48部;获各级党政部门采纳智库成果百余项;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奖项30余项。 学院拥有优越的办学空间和丰富的办学资源,实行济南、青岛两地办学。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4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94人,硕士研究生672人,本科生679人。自1994年法学院成立至今,已培养各类法治人才十余万人,其中相当数量的毕业生活跃在海内外学术界、政界、商界。 潮涌齐鲁地,奋楫向远航。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弘扬“乔伟精神”,传承山东大学“为天下储人才、为国家图富强” 的办学宗旨,厚植齐鲁,服务国家,面向世界,建设一所受人尊重的法学院。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晓敏,0532-58630528,sdufxyrs@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