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单位:法学院(青岛)、法学院(威海)
单位简介:山大法学学科历史悠久。1906年,清政府在济南设立法政学堂,翌年再设法律学堂,时称第一、第二法政学堂;1913年,两所学堂合并为山东公立法政专门学校,是当时山东大学六所专门学校之一;现代意义上的山东大学法学教育始于1980年;1981年,法学本科专业开始招生;1983年成立法律系;1994年法律系转制为法学院,著名法学家徐显明教授任首任院长。
厚植齐鲁,服务国家,面向世界,建设一所受人尊重的法学院,始终是法学院师生的精神、理念与情怀。学院目前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设有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有山东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最高人民检察院山东大学检察理论研究中心等多个国家级和省部级平台,是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双基地。学院主编的CSSCI来源集刊《人权研究》和“法理文库”、“公法研究”丛书,赢得海内外学界的广泛关注和赞誉。2017年,法学学科入选山东大学“学科高峰计划”。2019年,法学专业首批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0年,法学学科首批入选山东省“高峰学科”建设名单。2022年,山东大学法学学科被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评级为A,并在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结果中取得历史性突破。
学院现有专业教师85人,教授33人。其中,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首批入选专家、国家海外高层次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泰山学者青年专家共8人,山东大学荣聘教授1人、讲席教授2人、特聘教授2人、杰出中青年学者3人、齐鲁学者4人、未来学者9人,专任外籍教师4人。此外,多位国内顶尖学者担任学院战略咨询委员会委员或兼职讲席教授,还有一大批海内外知名学者和实务界人士兼任教席。
学院现有在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1700余人,还有部分来自世界各国及港澳台地区的学生。学院致力于培养胸怀天下、志存高远、知识结构合理、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突出、职业伦理素养良好、具有国际视野和家国情怀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有相当数量的毕业生活跃在海内外的学术界、教育界、政界特别是司法实务界,取得了骄人成绩。
2016年,山东大学青岛校区正式启用。法学院于2017年迁入青岛校区,并在济南洪家楼校区保留了一定的办学空间,成立了山东大学交叉法学研究院,由此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全院师生正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精诚团结,追求卓越,为山东大学早日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而努力奋斗!
地点:
青岛校区华岗苑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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