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单位: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
单位简介:为满足生态文明建设需要,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解决生态环境损害案件处置中污染物性质鉴别、溯源、生态效应、损害程度、价值计算、修复及法律体系等关键问题,2019年7月,山东大学首次在国家教育体系内设立专门进行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的机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研究院是学校直属科研机构,由化学、环境科学、生态学、法学、经济学和医学等多学科交叉而成。
依托研究院,司法部和山东大学共建“司法部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主要承担制定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为立法评估、行政管理、案例分析提供技术支撑,开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建设部级重点实验室等职责任务。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与山东大学联合成立“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生态环境损害鉴定与评估技术中心”,重点围绕生态环境损害行业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指纹化技术体系构建、重金属污染防治、尾矿库治理、无废城市建设、新污染物治理和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价等开展全面深入合作。
研究院设立国内首个环境法医学交叉学科,以及博士、硕士学位点,目前为止学科和学位点的设立为国内首次。本学科设置两个研究方向:生态环境损害鉴定与评估技术、生态环境损害鉴定标准理论与法制。研究院已制定完整的环境法医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编制完成我国首套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系列教材12本,研究生培养工作正稳步推进。重视人才引进工作,广纳人才,全职引进国际环境法医学创始人Stephen Michael Mudge等知名专家到我院工作,夯实科研基础。
研究院开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相关理论研究和应用,为全国各地公检法、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的生态环境损害案件处理提供专家意见,编写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标准,申报国家、省部和各地市科研课题,为司法部编制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白皮书和指导案例,培训全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管理人员上万人次。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承担山东、吉林等地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与海尔集团就绿色校园、零碳园区试点、产品碳标签及碳足迹研究等工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研究院立志建设成为国际一流、国内标杆性的机构,为此,研究院通过对外合作,与政府单位、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司法鉴定机构持续保持密切合作,加强科研力量,引领环境法医学发展。
地点:线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高蒙 0532-58632978 gaomeng@sdu.edu.cn